为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强化法治保障

发布时间:2024-06-15 08:59:38 来源: sp20240615

  本报北京4月9日电 (记者 乔文心)4月9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介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有关情况。市场监管总局、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、国家网信办、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出席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 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介绍,《条例》在细化经营者义务、强化国家保护、完善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,全面加强对消费者安全权、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安宁权、个人信息等保护力度。同时,《条例》对预付式消费、直播带货、“一老一小”、“霸王条款”、“刷单炒信”、“大数据杀熟”、自动续费、强制搭售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专门规定,完善消费纠纷先行和解、行政调解、多元化解等机制,把更多纠纷化解在源头、消灭在萌芽。《条例》将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,《条例》的出台将更好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、指引经营者依法经营、推动消费市场繁荣发展。

 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首部配套行政法规,此次出台的《条例》对于司法审判会带来哪些影响?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